环境污染的特点

如题所述

环境污染是各种污染因素本身及其相互作用的结果。同时,环境污染还受社会评价的影响而具有社会性。它的特点可归纳为:

1)公害性

环境污染不受地区,种族,经济条件的影响,一律受害。

2)潜伏性

许多污染不易及时发现,一旦爆发后果严重。

3)长久性

许多污染长期连续不断的影响,危害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并不易消除

4)时间分布性

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污染因素的强度随时间而变化。例如,工厂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往往随时间而变化。由于河流的潮汛和丰水期、枯水期的交替,都会使污染物浓度随时间而变化。

随着气象条件的改变会造成同一污染物在同一地点的污染浓度相差高达数十倍。交通噪声的强度随不同的时间内车流量的变化而变化。

5)空间分布性

污染物和污染因素进入环境后,随着水和空气的流动而被稀释扩散。不同污染物的稳定性和扩散速度与污染性质有关,因此,不同空间位置上污染物的浓度和强度分布是不同的。

由上可见,为了正确的表述一个地区的环境质量,单靠某一点的监测结果是无法说明的。必须根据污染物的时间、空间分布特点,科学地制定监测计划(包括网、点设置、监测项目、采样频率等),然后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才能得到较全面而客观的评述。

6)污染因素效应

环境是一个复杂体系,必须考虑各种因素的综合效应。从传统毒理学观点来看,多种污染物同时存在对人或生物体的影响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单独作用,即当机体中某些器官只是由于混合物中某一组分发生危害,没有因污染物的共同作用而加深危害的,称为污染物的单独作用。

②相加作用,混合污染物各组分对机体的同一器官的毒害作用彼此相似,且偏向同一方向,当这种作用等于各污染物毒害作用的总和时,称为污染的相加作用。如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和硫酸气溶胶之间、氯和氯化氢之间,当它们在低浓度时,其联合毒害作用即为相加作用,而在高浓度时则不具备相加作用。

③相乘作用,当混合污染物各组分对机体的毒害作用超过个别毒害作用的总和时,称为相乘作用。如二氧化硫和颗粒物之间、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之间,就存在相乘作用。

④拮抗作用,当两种或两种以上污染物对机体的毒害作用彼此抵消一部分或大部分时,称为拮抗作用。如动物试验表明,当食物中含有30ppm甲基汞,同时又存在12.5ppm硒时,就可能抑制甲基汞的毒性。

扩展资料:

对策: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中国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

1994年,我国政府制定了今后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中国21世纪议程》,指出“通过高消耗追求经济数量增长和‘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模式已不再适应当今和未来发展的要求,而必须努力寻求一条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的、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又不对满足后代人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可持续发展的路”。

政府有关部门在防治环境污染方面也做了许多方面的工作,象财政部、化工部、国家海洋局、国务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环境保护部等部门都颁发过相关法规和规章。

为了做好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努力增强环境意识:一方面要清醒地认识到人类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往往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另一方面要把这种认识转变为自己的实际行动,以“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各项环境保护活动,自觉培养保护环境的道德风尚。

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很多,其中与生物科学密切相关的有利用生物净化来消除环境污染和发展绿色食品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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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4

环境污染是各种污染因素本身及其相互作用的结果。同时,环境污染还受社会评价的影响而具有社会性。它的特点可归纳为:

1、公害性,环境污染不受地区,种族,经济条件的影响,一律受害。

2、潜伏性,许多污染不易及时发现,一旦爆发后果严重。

3、长久性,许多污染长期连续不断的影响,危害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并不易消除。

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污染因素的强度随时间而变化。例如,工厂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往往随时间而变化。由于河流的潮汛和丰水期、枯水期的交替,都会使污染物浓度随时间而变化。

扩展资料

污染物质的浓度和毒性会自然降低,这种现象叫做环境自净。如果排放的物质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环境质量就会发生不良变化,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存,这就发生了环境污染 。

人需要呼吸空气以维持生命。一个成年人每天呼吸大约2万多次,吸入空气达15~20立方米。因此,被污染了的空气对人体健康有直接的影响。

大气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表现为呼吸系统受损、生理机能障碍、消化系统紊乱、神经系统异常、智力下降、致癌、致残。

人们把这个灾难的烟雾称为"杀人的烟雾"。大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很高时,会造成急性污染中毒,或使病状恶化,甚至在几天内夺去几千人的生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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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1、环境污染损害具有复杂性。首先,由于环境污染的污染源来自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诸多的污染源产生的污染物质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并且这些污染物常常是经过转化、代谢,富集等各种反应后,才导致污染损害。其次,与一般民事违法行为所造成损害不同,污染环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过程非常复杂。比如,1956年日本发生的“水俣病”,是因当地的一家氮肥厂将含汞的废水排入河中,使汞富集于鱼体之内,当地居民吃了这种鱼而致病。应该说在这个系列环节中,单一的某个环节并不会致“水俣病”,但经过这一完整的过程,最后导致了“水俣病”这一损害后果。

2、环境污染损害具潜伏性。环境损害一般具有很长的潜伏期,这是因为环境本身具有消化人类废弃物的机制,但环境的这种自净能力是有限的,如果某种污染物的排放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环境所不能消化掉的那部分污染物就会慢慢地蓄积起来,最终导致损害的发生。如70年代日本发现的“富山骨痛病”,其潜伏期就达十几年。而因石棉污染引起的石棉性肺癌潜伏期可达30年之久。

3、环境污染损害具有持续性。环境损害常常透过广大的空间和长久的时间,经过多种因素的复合积累后才形成,因此而造成的损害是持续不断的,不因侵权的行为停止而停止。同时,由于受科学技术水平的制约,对一些污染损害缺乏有效的防治方法。因此,环境污染损害并不因为污染物的停止排放而立即消除,具有持续性。因此,我们的环境保护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4、环境污染损害具有广泛性。环境污染损害的广泛性表现在:一是受害地域的广泛性,比如海洋污染往往涉及周边的数个国家;二是受害对象的广泛性,环境污染的受害对象包括全人类及其生存的环境;三是受害利益的广泛性,环境污染往往同时侵害人们的生命健康权、休息权、财产权等等。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保护世界,是我们的责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防止温室效应越来越严重。还提倡大家要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多多植树造林,种花种草,让植物多吸收二氧化碳。多步行,少开车,因为开车排放的有害气体对空气也很严重。美好的环境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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