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9-24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就是指入伍通知书的入伍时间日开始计算工龄。直到找到工作开始工作至今天,都算连续工龄。
第2个回答 2019-09-24
我认为是自你当兵通知书拿到起到你退伍到当地相关部门登记至是当兵军龄!参加工作的工龄加上兵的军龄就是你的全部工龄!
第3个回答 2020-02-21
在这5年中还交保险吗
第4个回答 2019-09-24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下称条例)对退役士兵的保险关系接续做了规定,服现役年限可以计算为工龄、当兵两年,则这2年时间计入工龄。
条例对退役士兵保险关系的接续做了三方面的规定:
一是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了累计计算(第四十四条)。
二是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第四十五条)。
三是退役士兵应当依法参加相应类型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四条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第四十五条 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第四十六条 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