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驾驶员驾驶车辆超速行径交通道口,公交站口,撞人,是否负主要责任,构成汽车肇事罪?

汽车驾驶员驾驶车辆超速行径交通道口,公交站口,连撞俩人后又向前行驶四十米,没有刹车印,(受害人骑轻便摩车逆行),我的问题是,司机是否应付主要责任?构成汽车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通认定书已经下来说是摩托车逆行负主要责任。

肇事是逃离现场,或逃离现场后24小时内不与交警联系。以上属于操作不当,最多根据此路段设定时速,说你超速处二百元罚款,记二分。不构成肇事。更不构成刑事责任,属于一般事故。目前摩托车逆行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但要看事故双方谁损失大。有无保险。如果摩托车上人员没有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汽车有第三责任险。交警会处于强者同情弱者。责任划分为汽车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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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6
从你描述的看,既然交警认定摩托车负主要责任,对于汽车驾驶员来讲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一般交通事故,汽车司机不负刑事责任,但要按摩托车损失的数额承担百分之三十的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0-10-16
见过类似的事情,一辆摩托车逆行撞到了一辆出租车,摩托车车主受了伤,出租车也坏了,实际严格来说是摩托车逆行造成的的错,但由于摩托车是助力车,属于弱者,出租车属于强者,又有保险,所以事故认定书下来,两者各承担50%。你说的情况,虽然又向前行驶四十米,但最终是停下来了,不算是汽车肇事罪。对这些事听得较多,但我对相关法律不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第3个回答  2010-10-12
只要是汽车撞摩托,那肯定是汽车的责任
第4个回答  2010-10-12
汽车负主责,摩托车负次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汽车超速通过交叉路口,连撞俩人后又向前行驶四十米,没有立即停车,该驾驶人的驾驶素质、职业道德都太差了。而摩托车逆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规定。所以,事故受伤人员的受伤情况,以及事故的损失情况,构成肇事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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