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辞职是否要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

本人6月21号入职,但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邮件上确认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五年合同,现在已将近4个月,现在我提出辞职,公司才给我合同,我并不签,而且要公司马上工作交接好走人,但公司要我走的话待也要待一个月做工作交接,我想问下是否合法?
他的理由是之前的工资和综合保险公司都交了的,已经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合同只是忘记签了,不知道这样说是否成立?

你得和公司这样说: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二倍工资给劳动者。
2、如果没有参加保险的话,你可以以此为由,要求马上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估计这样一来,你交接完就会马上让你走的,也不需要30天了。当然要不要再去追究其它的,就看你自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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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5
不合法,但是现实中许多这样的单位,交接工作不用1个月的时间,劳动合同法对于不签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明确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你现在想想走也是可以的,与他协商也是可以的。
第2个回答  2010-10-15
1、你不能辞职马上走人,应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2、公司现在要你签订书面合同你应当签订,但你可只同意从现在起算,合同期限不追溯之前几个月;
3、你可要求双倍工资,按你目前情形是三个月双倍工资。
第3个回答  2010-10-16
现在劳动法在索要工资方面做了新的调整,即为了员工的工资利益,只要有足够的证据,员工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通过司法手段要回工资,不必再经过诉讼仲裁等程序。
第4个回答  2010-10-15
这种说是没有道理的。
你可以要求:1、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不办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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