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租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如下:
1、学历要求
具有博士、硕士、本科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学历,同时获得对应的学位。
2、户籍要求
非本市市区户籍、本市市区户籍且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本市集体户籍。
3、工作要求
与本市市区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提示:就业单位性质必须为企业,其它性质单位录用的大学生无法申领补贴,如: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自主创业大学生所创办单位的性质不限)。
4、租房要求
由本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租房居住,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开具租金发票。
5、其他要求
大学生应在毕业2年内且在初次就业的企业工作期间提出租房合同补贴申请,逾期无法申请。
注: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两年内未实现初次就业的毕业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申请所需材料
1、《大学生就业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租赁住房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与大学生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8、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9、社会保险证原件复印件,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凭证。
10、就业大学生与所在企业签订的代为申领协议。
11、个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