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需要什么样的学生评价 对学生评价的发展性功能

如题所述

评价学生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
学生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教育的意义在于引导和促进学生的发展与完善,评价亦是如此。因此,新课程倡导的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必然要重视学生评价的发展性功能,关注学生成长的过程与个体差异。对学生评价的发展性功能的重视,意味着学生评价不仅考虑学生的过去,重视学生的现在,更着眼于学生的未来;所追求的不是给学生下一个精确的结论,更不是给学生一个等级分数井与他人比较,而要更多地体现对学生的关注和关怀;不但要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提高。达到基础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更要发现学生的潜能。发挥学生的特长,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此外,突出学生评价的发展性功能还体现在:在学生评价过程中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关注。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学生个体之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学生的个体差异不仅指考试成绩的差异,还包括生理特点、心理特征、兴趣爱好等各方面的差异。由于这种个体差异的存在,使得学生成长与发展的道路各不相同。发展性评价的最终目标是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所以,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们要善于从多个不同的翻面和视角去评价学生,从正面去发现学生的优点和特长,以促进所有学生在不同程度上的发展。
可喜的是,这一观念在新课程实验区已经深入人心。无论是教师还是家长,学校还是家庭,都明确下学生评价的根本目的,重视发挥学生评价的发展性功能,充满期望地关注学生
学习的整个过程,关注学生时时刻刻的进步与成长,关注学生的未来发展,为学生的学习与发展把握方向。而面对有个体差异的学生,实施有差异的教育,促进学生有差异的发展,也成为实验区学校与教师们的共识。
学生评价标准是对学生进行价值判断的尺度与准则。确定科学正确的学生评价标准是实施学生评价的关键。
传统意义上的学生评价标准是单一的,就是“成绩和分数”,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却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多个课程目标维度给出了学生评价的多元标准。多一把尺于衡量学生,已经成为实验区师生评价学生的指南。此外,关注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不仅成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教师的自觉行为,而且已经成为当前中考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学生评价标准是多层次的,因此在学习过程中,如何制定学生评价标准是许多实验区尝试探索的重要内容。在实验过程中,教师们鼓励学生参与一些评价标准的制定,与学生共同协商评价标准,成为学生评价中的新现象。实验表明:学生喜与评价标准的制定,不仅能更好地理解标准的涵义,促使学生将评价标准转化为评价行为,将标准落实到日常行动中,而且还能使学生内化评价标准,明确把握自己努力的方向。
换句话说,这个问题就是关于学生评价内容的具体规定。新课程要求学生评价内容的确定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对课程目标的规定和课程标准为依据。在《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通过“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实质和能力。其中,基础性发展目标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在现等;而各学科课程标准已经列出本学科学习的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并对评价方式提出了建议。
在实验区学生评价的改革中,广大教育理论与实践工作者在较好地把握新课程的多元目标与课程标准的要求的基础上,在评价改革的实践中落实并实施了学生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在学生评价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在学科教学中,教师们不仅仅关注对学生知识和技能的评价,而且充分关注学生在学科学习中的学习过程、学习方法、对本学科的情感与态度等;并尝试对学科学习的评价工具进行改革,用相对具体的、可观察、可记录的指标对一些学科评价内容进行表征,用一些新的质性评价方法对多元化的内容进行评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以往,教师是学生评价的单一主体。而学生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是新课程的基本要求。学生评价主体的多元意味着学生评价不是教师一个人说了算,而是一个群体决策的过程,这一评价群体是由教师及其群体、学生同伴及其群体、家长、社区成员,社会评价机构和学生个人等构成的。在所有以上评价主体中,学生对自己所做的评价为自我评价,其他主体对学生
的评价为他人评价。
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多主体评价改革已经从形式上参与的突破逐步过渡到对多主体之间交流与协商的关注。如有的教师在实验初期采用“四心相连”(学生本人、同伴代表、家长、教师)的形式,让多主体参与评价学生一个阶段的学习;逐步过渡到为多主体评价寻找一个载体,创造主体之间交流与协商的氛围,实实在在地为学生提供诊断,有利于学生在获得不同信息反馈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认识和改进自己。
此外,学生自我评价也得到重视。教师们普遍认识到,自我评价并不是学生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而是在各种活动中,通过教师及他人的培养面获得的。国外有研究者曾经对小生的自我评价能力进行研究,并通过实验表明:六岁以上的小学生完全有能力对自己的作业和一些主动性的练习进行反思,有能力承担对自己作业的组织与安排的责任。通过对他们自我评价技能的训练,经过一段相对较短时间的体验后,他们作业的质量就可以与比他大几岁的孩子的作业相媲美。在课程改革实验区也涌现出一些将学生的自我评价与学习密切结合的好做法。培养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与学生分享成长的责任,帮助学生成为独立的终身学习者,已经成为当前实验区学生自我评价改革的追求。
这里要探索的是评价方法的问题。在学生评价中没有单一、固定的方法,随着学生评价的功能、标准、内容、主体等的变革,评价方法也向多元化发展,因此,新课程要求多样化学生评价方法的综合运用,《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指出:“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行为观察、情景测难、学生成长记录等),了解每个学生的优点、潜能、不足以及发展的需要。”在这种评价理念的指导下,广大中小学教师正在逐步地对原有的评价方法进行完善,并尝试运用成长记录评价、日常行为观察,实践操作等新型的质性评价方法。
在学科教学中,也可依据学科特点选择切实有效的学生评价方法,并在教学实践中依据各种情况创造性地运用:如在数学教学中,就可以针对不同的需要选择课堂观察、成长记录、
开放性任务、调查和实验、数学日记等不同的方式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评价。
成长记录作为一种新兴的质性评价方式,在语文、数学,英语,科学、艺术、生物等多门学科课程中得到了比较广泛的应用,是当前中小学教育评价改革的亮点。它根据教育教学目标,有意识地将各种有关学生表现的作品及其他证据收集起来,通过合理的分析与解释,反映学生在学习与发展过程中的优势和不足,反映学生在达到目标过程中付出的努力与进步,并通过学生的反思与改进,激励学生取得更高的成就。“学习契约(Learning contract)
”等新兴的评价方式也开始受到教师们的关注。学习契约也称为学习合同,这种评价方法来源于真正意义上的契约或合同。它是一份由学生和教师共同协商拟定的书面资料,清楚地表明学生学习的内容,学习的程序和方法、学习的时间以及评价的方式等,以规范学生和教师在评价中的职责。学习契约这一学生评价方式的运用使真正意义上的多主体协商在实践中得到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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