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自治机关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旗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中就开始出现。
扩展资料:
民族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包括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政策;依法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权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经济建设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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