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8-07-02
我认为:
1、送人礼物就应该是真心的,礼物送出去了,就应授予受礼人的所有权,包括使用或处置权。如果不是这样,请别送我礼品!否则我的生活就会受到送礼人的左右,或产生大量的物品浪费,如春节期间,我会要购入大量的走亲访友的礼品,同时又会收到大量的回赠礼品,试想怎么收藏?
2、受礼人收到礼品后,应弄清所收礼品的意义,如果是具有特殊意义(如定情信物)则不能转送他人的,只能自己珍藏等;如果只具有普通意义则可自己使用、赠别人或捐献给贫困之人;如果别人送我礼品不具有意义,我绝对不受理。
3、受礼人收到礼品后,应弄清所收礼品的意义,应把送礼人的情与意珍藏,然后按意义分类适当处置礼品,此时把情意与礼品的物性分离;在恰当的时候,应把送礼人的情意及恰当的礼品馈赠回送礼人。这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情意是双向或多向的,而不是单向的。
不知正确否?请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