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用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之一,公布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发〔2013〕13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全面公开、裁判文书信息全面公开、执行信息全面公开。
扩展资料:
2013年10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依照该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六种情形之一的,各级人民法院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
该规定实施后,各级人民法院开始依职权作出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2013年10月24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面向社会开通。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输入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来查询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首页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即 中国失信执行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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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失信的后果:
人民法院会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