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用的主要形式有

如题所述

国家信用的主要形式有介绍如下:

国家信用的主要形式有公债、国库券、专项债券、财政透支或借款。具体如下:

1、公债,这是一种长期负债,一般在1年以上甚至10年或10年以上。通常用于国家大型项目投资或较大规模的建设。在发行公债时并不注明具体用途和投资项目。

2、国库券,这是一种短期负债。以1年以下居多,一般为1个月、3个月、6个月等。

3、专项债券,这是一种指明用途的债券,如中国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

4、财政透支或借款,在公债券、国库券、专项债券仍不能弥补财政赤字时,余下的赤字即向银行透支和借款。透支一般是临时性的,有的在年度内偿还。借款一般期限较长,一般隔年财政收入大于支出时(包括发行公债收入)才能偿还。

扩展资料:

国家信用的发展

1、1981-1986年,国家信用的初始阶段。改革之初发行国库券的出发点在于弥补财政赤字。当时由于财政一方面放权让利,一方面又为改革提供补贴等辅助手段以及加大建设规模等,收支之间的矛盾日益扩大。

而单纯向央行借款或透支容易引起通货膨胀。于是当时就采取了同时用借款和发行国库券两种方式来弥补赤字的手段。八一年开始发行国库券,主要是向个人和单位发行,期限10年。

2、1986-1991年偿债高峰期。这一时期出现了国债偿还的问题。86年还本付息金额仅50亿元左右。但到了后来,每年还本付息的规模日益扩大,这时,除了对单位的部分到期债采取发行转换债或推迟偿还之外,主要是通过发行新债偿还旧债。

3、1991-1996年走向市场化。从1988年开始,国债二级市场在部分城市进行试点。1991年全面放开二级市场。在一级市场,1991年实行证券中介机构承购包销方式。1995年实行招标发行试点。1996年进行重大改革,采取投标发行的市场化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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