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3分。
有以下行为扣3分: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2、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5、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6、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扩展资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2、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不扣分,罚款50元。
二、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