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1、气得(直跺脚)。
2、气得(直冒汗)。
3、气得(直瞪眼)。
4、气得(吐血)。
5、气得(昏厥)。
形容词的用法:
1、性质形容词一般能受“不”和“很”的修饰,少数状态形容词不受“不”和“很”的修饰。
2、能修饰名词,经常作谓语或定语。如“大眼睛、高楼、冰凉的酸梅汤、初级职称”。
3、部分形容词可以重叠。如“大大、长长、高高”。
4、可以带宾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