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工地上受伤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农民工在工地上受伤了办法如下:
1、农民工工地受伤,用人单位将工伤职工送往医疗机构治疗;
2、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伤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5-16
想必在工地上工作的人都知道,建筑行业存在一定的风险,而且这些风险都是不可控的,因为行业的特殊性,让工人在干活的时候不能保证自己是否可以安全度过。可能上一秒工人还在架子上面工作,下一秒就跌下去了,虽然平时会做一些安全防护,但是也不能避免一些磕磕碰碰。
这个时候很多工人就开始疑惑了,既然容易受伤,那么怎么去拿到赔偿呢?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又应该赔偿那些金额呢?但是还需要提醒各位看文章的工友们,工伤赔偿并不适合大多数建筑工人,因为这个需要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去程序比较复杂。
而且还需要根据自己受伤的等级进行申请,有一个流程出错还需要重新整改之后,继续上报,对于那些没签合同的也不好拿到赔偿。
由于工伤只能由单位向劳动部门进行申报,这个也有时效,如果错过了申报时间,单位应采取措施看是否能补报或者给予工人相应经济补偿。

接下来,重点将放在伤害赔偿上,因为大多数工人都与建筑工地有雇佣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治疗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都由单位承担。
第一:医药费
这个医药费是最主要的,之前有一个工友在工地受伤,就是包工头到医院缴付的医药费,不过要有医生开的票据进行缴费。
第二:营养费
这个主要就是住院期间的伙食开支,需要建筑方进行支付,以及必要的营养餐补贴。
第三:工资

因为工人受伤之后,自己的工作被耽误了,也不能赚钱,那么就需要将每天所赚的钱乘以天数,在出院的时候交给受伤的工人。
当然主要就是上面三个,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费用,比如护理费、交通费等等,因为涉及较少就不一一讲述了。
不过也希望工友在日常工作中购买一份务工保,一天只需1.8元,就可以享受最高50元的保额,也建议工地老板给自己的工人买一个,到时候工人受伤,自己的经济负担也不会增加。所以,为了自己的安全,首先购买务工保,其次就是日常的防护工作必不可少,大家怎么看?有问题可以讨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9-07
首先,你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在用人单位工作。最明显的就是你和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只要提供你和老板签的合同,或者证人,聊天记录等。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为意外受到的任何伤害都可以认定为工伤,除非劳动者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则,造成巨大损失。
这样不仅自己会受到伤害,还需要为自己的非法财产损失买单。但如果在正常操作下,一不小心就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可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所以,农民工在工地受伤,不用担心拿不到赔偿。还可以购买鱼泡务工保,相信你能得到应有的帮助。毕竟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每个农民工的权利都是可以实现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