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校大学生,被人打伤,能办理医保报销吗?

如题所述

  在校大学生,被人打伤,不能办理医保报销。

  不属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情况: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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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2
社保中,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不能报销。

医疗保险基金不予结付:
(一)工伤事故(含职业病)产生的医疗用度;
(二)因机动车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用度;
(三)医疗事故用度;
(四)种种鉴定用度;
(五)因犯法、打斗、打斗、酗酒、吸毒、自杀、自伤、自残和因违反执法准则行为所产生的用度;
(六)已列入生育保险支付范畴的生育和计划生育产生的医疗用度;
(七)参保人员在境外产生的医疗用度;
(八)加入本统筹地区以外的社会医疗保险,已报支的局部用度;
(九)其他不相符基本医疗保险报支范畴的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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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11-22
这样的严格来说是不给报销的,再说了,社保的报销起伏线很高的,门诊费1800以下的不给报的。打架的事,哪都不给报销的。
第3个回答  2010-11-22
有“第三方”责任人,医保不予报销。

医疗保险基金不予结付:
(一)工伤事故(含职业病)产生的医疗用度;
(二)因机动车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用度;
(三)医疗事故用度;
(四)种种鉴定用度;
(五)因犯法、打斗、打斗、酗酒、吸毒、自杀、自伤、自残和因违反执法准则行为所产生的用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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