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个税汇算最迟办理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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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3

第2个回答  2021-03-10

2021年6月30日截止。

2020年国家税务局已经发布了相关的公告,要求纳税人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这个时间段内完成2020年个税年度汇算清缴。

2021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时间:2021年3月1日

2021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时间:2021年6月30日

另外,在这里,提醒个税汇算大家四件事:

一、错峰办理年度汇算的通知——别急着汇算

二、别忘了继续教育的扣除——别急着汇算

1.政策规定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实务问题

符合条件的证书,2020年度通过,签发日期也是2020年度,但是领取日期是2021年,继续教育扣除应该是2020年度,2021年度不能扣(过期)。

(1)很多2020年度通过符合条件的证书,在2021年度

(2)跨年度不能扣除


(3)哪些证书能扣,只有个税APP中显示的才能扣除

三、2020年度大病医疗支出可查询——选择自行扣除只能自行申报

大病医疗支出,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地知道全年支出金额,需要在年度汇算来补充享受扣除。

纳税人填报大病医疗支出,日常发生的医疗支出凭据需留存好以备申报时使用。同时,为方便公众,国家医疗保障局提供了互联网查询服务,您可手机下载官方“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注册、登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通过首页“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查询。其中,查询信息中显示的“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即为可扣除金额。

根据政策规定,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金额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可据实扣除。如,某纳税人查询本人“年度个人自付总金额”为20000元,则“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即为5000元(20000-15000)。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夫妻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丈夫一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四、有年终奖的必看!个税APP点这个按钮可能会多退税!

有的人有个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在个税汇算的时候,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或单独计税。

有人通过通过更改单独计税为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能实现退税,或能多那一笔钱,大家可以去试试。

第3个回答  2021-03-10
纳税人需要在3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进行办理,超过的话只能等2021年个税汇算时候了。
第4个回答  2021-03-10
其实一般都是在另一年的3月份左右都是要办理的,这样的话才会得到一个保障,而且自己的税收也会得到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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