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基本草原调整为非基本草原步骤:
1、在确保全县基本草原划定面积比例不低于草原总面积80%,
2、实现草原保护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双赢的目标,
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等
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基本草原进行变更调整。基本草原变更调整后,调整为非基本草原,受法律法规保护,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变更用途,凡征占用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主管部门审批。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