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二次报销需要什么条件

医保二次报销需要什么条件

对于医保二次报销的享受对象首先需要明确只能够是参加了新农合或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市民。其次,具体要求是,如果参保人在当年达到了报销要求已经参加了一次报销,但是医疗费用十分高昂,无法自己承受,且剩下的医药费还超过了当地居民上半年的人均年收入,那么就可以进行二次报销
法律分析:对于医保二次报销的享受对象首先需要明确只能够是参加了新农合或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市民。其次,具体要求是,如果参保人在当年达到了报销要求已经参加了一次报销,但是医疗费用十分高昂,无法自己承受,且剩下的医药费还超过了当地居民上半年的人均年收入,那么就可以进行二次报销。报销方法:起付金额以上报50或60。首先大病保险不是按照病种报销,而是按照一年之内这个人看病总费用进行报销,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不管参保人患的是什么病,都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报销。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起付金额),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如果超出部分在5万以内,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新农合同理,不过新农合的起付金额是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的个人自付纳入报销范围。报销金额:“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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