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9:如何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续? 答: 办理对象: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30日内,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入手续。办理流程:持证人员登录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http://59.36.14.50:8080/dgcms/) ,选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或调入)业务,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受理表,带同有关证明材料到相关镇街财政分局办理调出(或调入)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可登录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http://59.36.14.50:8080/dgcms/) 查询办事指南)。 问题:调入我市时暂没有工作单位,能否办理调入手续? 答:如调入我市时暂没有工作单位,需要提供东莞户籍身份证或登记在东莞市的居住证,到登记地所在财政分局办理调入手续。否则,我市不接受无工作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