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1-22
其实,真理没有主观与客观之别。
通常人们说,真理是客观的,是指真理是宇宙人生的真实状况(这种真实状况,即佛法中所说的“实相”),它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比如,佛法所谓万法(一切事物与现象)都是无自性的(即一般哲学所说的“发展变化”与“普遍联系”),是“因缘生因缘灭”的。通常的哲学把主观与客观对立起来,是不能真正认识真理的。
所谓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问题。
这里的“绝对性”,就是既是真理,就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适应性,它属于原理与原则的范畴;这里的“相对性”,它是指它在结合具体时空的具体事物时,又必须灵活运用这个原则原理,而不能照搬。另外,马克思主义哲学在阐述真理的相对性与绝对性统一的原理时,通常认为:任何真理都不能穷尽真理,它只能接近真理,所以不能把它作为教条;但任何相对真理都具有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所以,我们在分析或者解决问题时,不能违背这种相对真理中包含的绝对真理性的原理原则。
根据这种所谓真理的客观性、相对性与绝对性统一的原则,我们在分析社会发展规律时,既要承认每一个历史阶段的社会现象的客观合理性,又要看到它的变化与发展的不可抗拒性。
但在这里,我想指出的是,如果把人们的真理性认识这一主观性的东西与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的东西混淆或者对立起来,都不能称之为“真理”。所以,在佛法中,绝对的真理即“第一义谛”,是不能用语言传达的,它需要人在摆脱了主观与客观的意识分离状态,进入无“我执”无“法执”的“禅”境界后去彻底证悟。所以,必须像《金刚经》中所说的“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才能悟到那种绝对的真理;而一般哲学提出的许多原理,都不在内心与外境分离的状态下的主观臆测,所以,根本不具有真理性。
当然,进入绝对境界的圣者,能够理解每个人站在自己立场来看宇宙人生产生的各种相对于某一坐标建立起来的各种理论,他们也能设身处地地“以别人的心为心”,承认别人认识的相对正确性。从这个角度来讲,认识绝对真理的,就能够没有执著的所谓真理,而能够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以就智慧通达,圆融无碍,他们反而从来不以拥有了真理自居。这样一来,一切相对真理都成了绝对真理的具体表现。
所以,在圣人看来,相对即是绝对,它们是一体两面,甚至是同一个东西。所以,我们称佛法是“不二法门”。这样说来,一切历史发展,都按照其自身的规律在有序地演变,人,只需要活在当下,享受生命的快乐,享受智慧通达带来的洒脱即可以了,无须去头上安头,庸人自扰了。
以无我无人的超越智慧,过活当下美好的人生,这就是真理认识了真理的圣者告诉我们充满烦恼的众生的智慧生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