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以后会无法继承父母的房产?是危言耸听还是确有其事?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其中对父母的房产怎样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规定中,很多内容都是结合当前的情况新提出的。也就是说,从2021年起,父母的房产将全部按照“新规”进行处置。所以,独生子女以后将无法继承父母的房产是真得吗?

一、新的继承权增了两种立遗嘱的方式

立遗嘱在我国还不普及,因为在大部分人的观念里,立遗嘱差不多就是“将要去世”的代名词,很不吉祥。如果听到谁家要“立遗嘱”,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个人是不是出什么问题了?好好的立什么遗嘱。所以除非必要,一般很少公开立遗嘱的。

以前立遗嘱最常见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但这有极大的弊端和局限性,因此在“新规”里,增加了两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

二、新增“见证人”规定

高房价下如果没有父母的支持,年轻人想靠自己买房子不容易,一套房子数百万元,这可能是很多人大半辈子才能挣到的钱。

因此为了争房产,兄弟姐妹各出怪招,为了能继承房产可以说是不择手段。因此,“新规”里规定立遗嘱时必须有两名见证人在场,确保遗嘱是立遗嘱人真实的想法。

三、新增遗嘱的“宽恕”制度

顾名思义,就是给立遗嘱人一次反悔的机会,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见到子女为了拿到父母的房产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反悔”制度就是为了杜绝这类情况的发生,父母可以在立下遗嘱后有一次反悔的机会。

四、“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以立遗嘱的时间为准,哪个最近、最新,哪个遗嘱就将被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

五、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虽然国家在提倡二胎,但现实却是丁克家庭越来越多。面对类似于丁克家庭这类无第一第二合法继承人的,“新规”增加了继承人的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子、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

以上便是民法典里关于继承的改变。关于继承,还有一些情况似乎比上面的信息更引人注意,那就是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失去继承财产权利。以下这五种财产就是不能被继承的,就算是独生子女也不可以!

一、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

就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是夫妻共有财产。

二、使用权不能继承

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公有住房使用权不能被继承。

1、农村宅基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所有权为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宅基地能算个人遗产。不过,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个人财产,是可作为遗产被继承的,而且就算儿女离开农村转成城市户口也不防碍继承。

2、个人对公有住房只有使用权,其产权归国家或单位所有,因此不属于个人遗产。但如果是公房经“房改”后转为了产权房,那就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了。

三、有些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比如版权收入,继承人可以继续享有版权收入,但不得享有署名权、改编权等。

四、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不能被继承

因为这份财产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因故死亡后获得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偿以及精神抚慰。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所以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五、保险金

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当属于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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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1
我觉得是确有其事,因为如果你不赡养老人的话,对父母不孝顺,那么你很有可能是无法继承父母的房产的,但是你事事关心父母,以后应该会继承父母的房产。
第2个回答  2020-12-27
我个人认为独生子女以后是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的,这是危言耸听,根本就不是真的。
第3个回答  2020-12-21
我个人觉得是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的,我觉得是危言耸听吧,因为我觉得父母把房子留给孩子,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第4个回答  2020-12-25
这其实是真的,最近新搬出的规定,其实像父母的侄子辈的孩子们,也是有继承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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