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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 什么手续也没有

您好!你没说清楚是什么设计类型的公司,我最近正好编写了一些设计部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不知道您好的考核制度还是岗位职责还是日常管理制度呢?
员 工 手 册

第一章 总则
1.1 本员工手册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订。
1.2 公司每位员工必须熟悉本手册内容。
1.3 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有权对本手册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1.4员工对手册若有异议,可以向行政部提出。
1.5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公司经营宗旨
以专业为基础,诚信为根本,创意为核心,服务为原则,不断增长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走可持续性发展之路。

第三章 录用
3.1报到材料
新进员工应在公司行政部报到之时已办妥有关手续。应出具的有关资料有:
3.1.1劳动手册。
3.1.2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1.3个人养老金转移证明单。
3.1.4近期1寸免冠照两张。
3.1.5其他所需的法定文件。
3.2报到手续
3.2.1新进员工须填写“员工履历表”,员工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正确,若有不实,公司有权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3.2.2新进员工报到时,签订一份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至六个月(最多为六个月)。在试用期结束时,经员工的直属领导评估后,提出正式报告由行政部审核,上交总经理室确认该员工是否通过试用期。若员工在试用期表现突出,公司表示满意,则可提前转为正式员工。
3.2.3新进员工若个人资料有变,需一星期内交行政部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以避免应有权益的损失。
3.2.5新进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向行政部领取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并在“办公设备领取单”上签字认可。行政部应确保设备的可使用性。
3.2.6员工接受由行政部和工作部门共同组织的“新进员工培训”

第四章 工作时间
4.1工作时间
公司按照中国劳动法规定:实行一周工作时间为五天(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工作时间为9:30—17:30。
4.2 本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时间应参照相关行业行规和具体工种、岗位业务需要执行。
4.3 部门因实际工作需要实行特殊工作作息时间的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门经理提出正式报告由行政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在公司范围内公告实行,并在行政部备案。另行安排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也不得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劳动合同
5.1劳动合同
5.1.1 新进员工在进公司报到时,签订一份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至六个月(最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将根据部门的未来组织状况(实际人力需求),员工的绩效以及潜力,员工本人的需求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年限另定。
5.2辞职
员工离职前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预告直属经理并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核准。提前时间如下:
5.2.1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天通知。
5.2.2试用期满后,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其薪金计算到离职之日止(如签订保密协议或相关协议的,则按约定条款执行)。
5.2.3员工若未按规定提出辞职申请或未经直属领导同意而不执行职务者,应承担其擅自离职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5.3公司辞退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有权辞退员工,一般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员工本人。
5.3.1员工在合同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条件的。
5.3.2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5.3.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3.4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3.5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5.3.6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工作者。
5.3.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4员工离职程序
5.4.1员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5.4.2上报直属领导。
5.4.3报主管副总经理核准后,由行政部发“离职移交清单”给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5.4.4相关部门经理在“离职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
5.4.5员工将相关部门确认过的“离职清单”交还行政部。
5.4.6行政部开具“退工单”及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凭证交离职员工(公司支付离职员工的档案保管费至退工日期的所在月,余下的档案保管费由离职员工自负)。

第六章 薪资与保险
6.1薪金
本公司员工按月计薪,发薪日为每月5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在距节假日或休息日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6.2奖励与奖金
6.2.1公司与员工就奖金的发放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遵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公司与员工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奖金发放事宜的,奖金的发放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而定。
6.2.2公司不定期发放奖金,其金额根据公司业绩和员工表现分别进行奖励。
6.2.3对员工工作表现优秀,对公司有突出贡献,公司将另行奖励,以示鼓励。
6.2.4员工得以晋级(责任增加)时,公司将对其薪金作相应调整。
6.3社会保险和税金
公司按照政府规定,向社会保障中心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则按规定缴纳个人部分,由公司在员工工资单上代为扣除。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由公司代扣代缴。
6.4医疗
员工的医疗费用按上海市医保规定实施。

第七章 考勤和加班、请假和休假制度
7.1考勤制度
7.1.1公司本部员工上下班一律打卡考勤,打卡必须由本人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打卡,也不得替别人打卡。违反一次,违者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并由行政部核发书面警告通知并备案。违反三次者,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实施更严厉的处罚直至辞退。
7.1.2外派项目员工上下班实行本人签到签退制度,每一外派项目均需明确考勤责任人,负责监督签到签退。外派项目员工每人亲笔签到签退,不得委托,违反一次,违者双方按旷工一天处理,并由外派项目负责人核发书面警告通知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违反三次者,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实施更严厉的处罚直至辞退
7.1.3外出
员工因公外出,需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写明事由、地点、离开返回时间,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同意,行政部备案。
7.2加班制度
7.2.1员工加班须填写员工加班登记表,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报行政部 根据经部门经理(含部门经理)以上的直属领导签字认可的加班登记表和考勤记录 审核后(按月结算),方可视作加班。
7.2.2员工加班2小时起算,加班时间可累计;满4小时记半天,满8小时记一天;余额不满4小时的不计,余额超过4小时不满8小时的计半天。
7.2.3以上两条不适用于增值事业部、采购部等业务部门的相关业务类岗位,此类岗位按相关行业行规、工种特性及岗位业务需要和部门内部规定执行。
7.2.4原则上公司实行员工加班补休制度,补休须事先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或直属领导同意,在行政部备案。补休以2小时起算。
7.2.5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在本年度安排补休的,公司于年终向员工发放加班费,加班费计算方法:
累计加班天数*日工资(月工资÷22.5天)
7.3病假
7.4.1原则上员工凡病假须持有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无法提供医院诊断书的,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事前无法提供证明的应在时候补交。
7.4.2员工因突发情况请病假应于病假当日规定上班时间前1小时内通知直属领导,若无法联系直属领导,也可向行政部直接请假,由行政部通知所属部门相关人员。因卒发性疾病或事故造成事实无法请病假的除外。
7.4.3公司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4.4员工短期病假(每月累计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病假扣发工资标准:
扣发金额=日工资(月工资÷22.5天)×50%×天数。
7.4.5员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为:
A.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
B.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
C.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D.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90%;
E.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100%。
7.4.6员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为:
A.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基本工资的40%;
B.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基本工资的50%;
C.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
7.4.7员工因工伤的病假制度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5事假
7.5.1员工因私事且须经员工本人处理的,应填写员工事假登记表说明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请事假。除突发情况外,原则上应事先(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
7.5.2事假1天的,报部门经理批准,超过1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后,应即刻向行政部登记备案。
7.5.3事假以2小时为计算单位,2小时起计。满8小时计为一天,按月进行考核。
7.5.4事假扣发工资标准:
日工资(月工资÷22.5天)×天数。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可减少或不予扣发。
7.6其它规定如下:
7.6.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6.2年休假
7.6.2.1公司工龄一年以上的员工享有带薪年休假。
7.6.2.2本公司带薪年休假日数规定如下:(不含法定的休息日、节假日)
A. 公司工龄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全年给假一天。
B. 公司工龄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全年给假三天。
C. 公司工龄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全年给假五天。
D. 公司工龄满十年以上者全年给假七天。
7.6.2.3员工带薪休假由部门经理根据所在部门的工作情况排定休假日期,报行政部核准后实施。
7.6.2.4部门经理级及以上职务人员的年休假排定日期后须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
7.6.2.5带薪年休假因工作任务紧张未休者,经公司行政部核准,并经总经理批准,在年度终结时,其应休未休的天数,公司支付其日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其他原因未休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7.6.2.6有年休假的员工请病假、事假必须先用年休假冲抵。
7.6.2.7凡在上年请病假(住院除外、工伤除外)、事假两种假,累计超过15日,同时又休了年休假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
7.6.2.8凡在上年因住院请病假超过20日(工伤除外),同时又休了年休假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带薪休假。
上述年休假需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7.7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办法
7.7.1旷工
7.7.1.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旷工:
日迟到或早退一小时以上未能于当日提供正当理由者;
事前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到岗者(特殊情况除外);
未经批准而超假者。
委托他人考勤或代他人考勤者。
7.7.1.2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月工资的30%;月度累计旷工超过3天或年度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7.7.2迟到、早退
7.7.2.1员工迟到在30分钟以内,该月度内初犯者,做口头警告处理;二次(含二次)以上的,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整,由行政部按月度统计执行;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迟到1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
7.7.2.2公司员工因上班距离超过正常范围,并视其综合原因,经总经理特批的,对迟到60分钟以内,该月度内初犯者,做口头警告处理;二次(含二次)以上的,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整,由行政部按月度统计执行;迟到1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半天,迟到2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
7.7.2.3员工早退在30分钟以内,该月度内初犯者,做口头警告处理;二次(含二次)以上的,罚款人民币20元整,由行政部按月度统计执行;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早退1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
7.7.2.4员工当月迟到、早退情况特别严重,累计次数超过5次,并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7.8法定休假
7.8.1法定休假安排遵照国家相关规定。
7.8.1.1元旦; 
7.8.1.2春节; 
7.8.1.3国际劳动节; 
7.8.1.4国庆节; 
7.8.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7.8.2法定假日期逢双休日顺延。

第八章 规章制度
8.1工作守则
8.1.1所有员工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定。
8.1.2所有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为实现业务目标努力工作。
8.1.3所有员工应积极认同公司的价值观与企业文化,在开展业务时应维护公司的形象及利益。
8.1.4所有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设施、设备和办公用品,杜绝浪费,注重环保,节约能源。
8.1.5所有员工不得谈论交流有关工资、收入方面的内容。
8.1.6所有员工应该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8.1.7所有员工之间应彼此以诚相待,互相信任,相互帮助,建立友好和睦的人际关系。
8.1.8公司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的清洁卫生,维护有条不紊的工作秩序。
8.1.9公司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公司的各种机密,妥善保管好公司的有关文件。
8.2工作纪律
8.2.1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8.2.2工作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8.2.3公司严禁吸烟。
8.2.4贵重物品不宜带到工作单位,如有损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8.2.5公司配给之物品、用具须认真保养、离职时应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损坏照价赔偿。
8.2.6公司有重要事项决定或变更,书面文件公告并下达时,视作全体员工均以知悉。
第九章 安全守则
9.1检查设备
行政部门和指定部门应定期检查与维护公司的设备与设施。
9.2安全
9.2.1严禁携带违禁物品、易燃物品、引火物等非工作需要的危险品进入本公司及公司各营业场所。
9.2.2员工不得在公司内实施可能危害公司、本人及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9.2.3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9.2.4员工使用各项设备,必须严格遵照使用规定,不得违规违章操作。

第十章 奖惩条例
10.1奖励
10.1.1奖励的形式:
有通报表扬,一次性物质奖励,晋升一级工资之形式。
10.1.2奖励的条件及标准:
10.1.2.1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有显著成绩的。
10.1.2.2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有显著成绩的。
10.1.2.3提出合理建议,积极关心公司发展完善管理措施,改进经营方式,被公司采纳者。
10.1.2.4对突发事件处理得当,或在防止抢救各类事件中,使公司财产免受损失的。
10.1.2.5在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的,坚持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秘密,作出贡献的。
10.1.2.6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的。
10.1.2.7为公司专业考核评奖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10.1.2.8其他遵章守纪,表现突出者。
10.2惩处形式和范围
10.2.1惩处形式:
口头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通报批评、降职、辞退。
10.2.2惩处范围及力度:
10.2.2.1口头警告:
A.不按规定填写或补写员工外出登记表而擅自外出者;
B.员工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内,当月初犯者;
C.对工作指令无故拒绝执行的初犯者;
D.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初犯者。
10.2.2.2严重警告
A.不按规定在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休假者,并处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B.员工无故旷工达1天或委托他人考勤打卡或替他人考勤打卡的,扣发当月工资的30%;
C.对工作指令无故拒绝执行的累犯者,并处每次罚款50元;
D.由于工作质量问题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初犯者,并处每次罚款100——300元;
E.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未造成不良后果者,并处每次罚款100——300元;
F.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累犯者,并处以相应罚款,具体罚款额详见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具体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
G.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并处每次罚款100——500元。
10.2.2.3记过并通报批评
A.屡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记过并通报批评一次并扣发当月应得奖金;
B. 由于工作质量问题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累犯者,或由于工作质量问题而造成恶劣影响的,记过并通报批评一次,并视情节轻重扣发当月或当季应得奖金;
C.由于工作失误,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者,记过并通报批评一次,并视情节轻重扣发当月或当季应得奖金,并在合理范围内赔偿公司损失;
D.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者,记过并通报批评一次,视情节轻重扣发当季或半年度应得奖金,并在合理范围内赔偿公司损失。
10.2.2.4降职
A.屡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经培训仍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
B.由于工作质量问题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再犯者;
C.由于工作失误,使公司遭受严重经济损失者扣发当季应得奖金并做降职处理,且在合理范围内赔偿公司损失;
D.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再犯者,扣发半年度应得奖金并做降职处理,且在合理范围内赔偿公司损失。
10.2.2.5辞退
A.月度累计旷工超过3天或年度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
B.严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且屡教不改者;
C.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辞退并且在合理范围内赔偿公司损失;
D.与公司签订含保密条款的员工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具体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处理。
未与公司签定含保密协议的员工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一经发现,勒令辞退。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追究的权利。
E.员工利用工作便利条件,徇私舞弊而造成公司名誉和利益受到损害,一经发现,勒令辞退。
F.因同一原因被处以三个以上(含三个)书面警告的,或因不同原因被处以三个以上书面警告的。
G.因同一原因被处以记过以上处罚两次(含两次)以上的。
H.因不同原因被处以记过以上处罚三次(含三次)以上的。
I.本手册5.3所涉及的情节,予以辞退。
10.2.2.6有其它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惩处。
10.2.3所有处罚由行政人事部代表公司统一执行。所收罚款统一交财务部保管,作为公司培训专项基金。

第十一章 公司机密
11.1 如员工工作内容涉及公司秘密的,公司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中,应包括保密义务的条款,如员工违反相关条款,公司一经发现,将严格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处理。
11.2 公司员工完成公司任务完成的各项劳动成果,无论是否属于公司秘密,一律归公司所有。员工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在公司外以个人名义使用任何劳动成果、从中获益或提供给相关竞争企业。员工离职后未经公司允许也不得在公司外使用劳动成果或从中获益,更不可提供给相关竞争企业。
11.3 公司所有员工不得在任职期间或离职之后,泄露或利用公司秘密资料作任何用途,否则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及公司的具体损失情况,以法律途径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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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2
你这种情况属于工伤,需要做工伤等级鉴定,作出鉴定后,再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数额,建议现在先申请工伤,然后单位会帮你们办理相关手续的
第2个回答  2010-11-22
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按工伤进行索赔。至于赔多少钱要看伤残等级,及其他因素综合而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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