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6-15
被遗弃的婴儿是可以被收养的,但是对于收养人和收养程序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不是捡到弃婴进行抚养,就会自动构成收养关系。首先要看您是否符合收养人的条件,此外还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民政部门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1093条的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民法典第1098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遗弃新生儿这种行为是犯法的。
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
但如果是对未成年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但是没有采取实际行动,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