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哺乳假多长时间?

如题所述

哺乳假指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

哺乳期保护标准:

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对于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班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哺乳时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班2次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如果婴儿满周岁后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正值夏季,也可延长1到2个月。

扩展资料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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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9

1、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2、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3、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4、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5、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

扩展资料:

哺乳假注意事项:

对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

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法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哺乳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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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4-17
女性劳动者往往在工作和生育这两个问题上面有一个较大的纠结。很多女性在工作和生育的选择上,会倾向于工作的选定,进而导致我们国家的生育状况变得严峻起来。国家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也为了能够保障更多女性劳动者的权益,出台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来保护她们自身的权益。那么,国家规定哺乳假多长时间?
一、国家规定哺乳假多长时间?
哺乳期是女职工哺育婴儿的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一年。、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周岁的这段期间。在产假休完后,在哺乳期内每天有小时的哺乳假,国家法律没有连续休息不上班的哺乳假。但有些地方有些关于哺乳假的规定,比如广东省就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本人可申请,经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满周岁。哺乳假期间,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发给工资。参见《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但执行这一条的话,必须确有实际困难还得要单位领导批准。单位领导若不批准也没办法。但至少是有地方法律依据,是可以向单位申请的。、所以,要看你所在的是哪个地方,有没有相关的地方性规定。所以,无论怎样,你可以将实际困难告诉单位,向领导申请一下试一试,或者你可以表示休至哺乳期满但不要工资有些单位可以同意让员工将每天一小时的假折合成天,可以连续休大概一个月左右,工资照发。
首先,国家规定的标准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也可按各单位自行安排这90天,例如可合并在产后一起享受。
在90天的基础上,若分娩当日满24周岁,即可多享受30天的晚育假,若难产的,再加15天,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再加15天。
以上均为带薪假。
产假到期后,到孩子1周岁的这段时间可以请哺乳假。哺乳假需个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后方可享受。哺乳假的工资为原工资的80%。
要说明的是,哺乳假不是单位一定要给你休的,单位可以不批准,我问过劳动保障局的。我就是申请哺乳假,单位没同意,我就只好辞职了。
另外,若你没有请哺乳假而正常上班的,一直到孩子1周岁这段时间,每天可享受两次半小时的哺乳时间,且可合并为1小时一起使用,这是国家规定的,不需要单位批准。
国家制定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改善我国目前的生育状况不好的局面,以及维护广大女性作为母亲的权利。哺乳假就是国家对于女性劳动者的哺乳权利进行的保护。国家规定哺乳假多长时间,是根据一般幼儿的生长发育周期来决定的,并且企业对女性劳动者的权益不能干涉,女性劳动者也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决定是否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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