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听证和开庭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民事诉讼中听证和开庭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概念不同

民事诉讼中听证指的是人民法院在作出有关法律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开庭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2、两者的性质不同

法院听证程序一般是在案件执行阶段,因该执行案件出现执行异议或案外人异议,法院执行部门会通知各方当事人参与听证,因此听证大多属于行政程序,而开庭是司法程序。

3、两者的职能分工不同

听证一般解决执行程序性问题,而审判程序开庭则涉及诉权或实体权利,是对整个案件的审理与进行决策。

4、两者的作用不同

听证必须为庭审工作做准备,或者是发挥其调节功能,调解结案,来减轻庭审的负担。在有些民事审判中,调解是不可或缺的先行程序。因此听证是为开庭做准备的,通过听证可以决定是否需要审理,庭审则是正规的审判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开庭

百度百科—听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民事诉讼中听证和开庭的区别:
  1.诉讼中听证就是由控辩双方提供和陈述证据,证言。开庭是法院就案件开始审理和审判。
  2.听证一般解决执行程序性问题,而审判程序开庭则涉及诉权或实体权利。

  听证
  指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法律程序。一项安排或处置须经相关者对其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质证才能设定和实施的制度。听证也称听取意见,指行政机关在做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决定时,应听取相对人的意见。听证已成为当今世界各法制国家行政程序法的一项共同的、同时也是极其重要的制度。
  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即开庭审理)、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开庭审理的结果就是裁判(即判决或裁定),法院做出的裁判在满足生效的条件后即成为生效裁判,生效裁判进入执行程序予以执行。
第2个回答  2014-11-11
诉讼中听证就是由控辩双方提供和陈述证据,证言。开庭就是法院就案件开始审理和审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2-27

第4个回答  2020-02-09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组织听证程序的,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只要在法定的审理时限内均属于正常,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审理完毕,特殊情况下还可以延长时限,对于听证完何时再开庭法律上没有时限规定,由审理法院自行决定,但不能超过法定时限。
  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第十九条 合议庭决定听证的案件,应在听证5日前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条 听证由审判长主持,围绕申请再审事由是否成立进行。
  第二十一条 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询问、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裁定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不参加询问、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视为放弃在询问、听证过程中陈述意见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再审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但鉴定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本院院长批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