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发包方)为建设干部宿舍楼,于2000年2月10日与市建筑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签订一份

一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规定: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高六层,总造价330万元;由发包方提供建筑材料指标,负责施工技术监督及协商解决施工中的有关事项;承包方包工包料,主体工程和内外承重墙一律使用国家标准红机砖,每层有水泥经圈梁加固,2001年2月27日竣工交付验收;交付使用后,如果在6个月内发生较大质量问题,由承包方负责修复;工程费的结算,开工前付工程材料款50%,主体工程完工后付35%,余额于验收合格后全部结清;如延期竣工按建设银行盄规定,承包方赔偿延期交付的违约金。
承包方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验收时,发包方发现工程的2—5层所有内承重墙体裂缝较多,要求承包方修复后再验收,承包方拒绝修复,认为不影响使用。两个月之后,发包方发现这些裂缝越来越大,每一面墙都有4—5条纵横不等的裂缝,缝隙最大的25px,最小的能透空气,从这面能看到对面的墙壁。为此,发包方提出工程不合格,质量低劣,系危险房屋,不能使用,要求承包方对内承重墙拆掉重新建筑。承包方提出裂缝属于砖的质量问题,与施工技术无关。双方协商不成,发包方认为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拒付工程款。
问: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

1、“承包方包工包料,主体工程和内外承重墙一律使用国家标准红机砖”,这一条就已经把承包方的借口“承包方提出裂缝属于砖的质量问题,与施工技术无关。”给灭了。发包方要求的是“使用国家标准红机砖”而且是承包方“包工包料”,如果是砖的质量问题那责任还是承包方的,如果不是砖的质量问题那就是施工技术问题,责任也是承包方的。
2、在建工程的原材料是要抽检送样的,检测所检测合格才能使用,既然检测合格了那就不是砖的质量问题了。
3、承重墙大面积的开裂绝对是严重的质量问题,这已经不仅仅是是否支付工程款的问题了,而是要汇同设计、质监各方进行事故处理的问题。

PS:如果这是作业题当我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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