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正党风 转作风 树新风”发言稿

哪位朋友有这方面的稿子,教师用。

中共遂宁市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市直教育系统开展“知荣辱、讲正

气、树新风”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的

实 施 意 见

市直属学校党总支、党支部,局机关党支部:

为加强局机关和市直学校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和执行力,不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更大实效。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关于开展“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的意见》(遂委发[2010]12号)的精神,结合市直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开展“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三个加快”、建设“四个遂宁”的工作取向,充分认识,深刻领会开展“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促进遂宁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原则要求

1、密切联系实际。围绕“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活动主题,结合机关和各学校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切实解决作风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着力把握针对性,提高实效性。

2、正面教育为主。突出正面典型引路、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引 导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增强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争当推动科学发展的表率、促进和谐的表率、转变作风的表率、服务群众的表率、清正廉洁的表率。

3、制度机制创新。在局机关、市直学校要切实把查找问题、加强整改和制度机制创新贯穿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既注重严格教育、强化监管,又注重改革创新,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4、服务科学发展。在局机关、市直学校要把开展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与推动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在创先争优的实践中转变作风、弘扬正气、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改善民生、推动发展。

三、目标任务

开展“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要以“思想教育、作风整顿、完善制度、严肃纪律”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下大力气解决局机关、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党性不强、风气不正、突出自我、不顾大局、不思进取、观念滞后、精神萎靡、不负责任、作风漂浮、服务低效、纪律淡薄、执行不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构建凝聚党心民心抓发展、惠民生、促和谐的长效机制,真正使党员干部受教育、机关学校作风大转变、人民群众得实惠,确保班子队伍建设有新突破,服务人民群众有新成效,推动“三个加快”和教育科学育人、特色发展有新业绩,促进师生关系社会和谐有新进展。

四、实施步骤

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从2010年9月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11月底基本结束。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突出重点、整改提高、巩固提升、建章立制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9月初—9月中旬)

1、搞好动员部署。局机关、市直学校要迅速行动,积极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全面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委崔保华书记在全市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参与意识。按照市委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开展“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作风建设活动的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

2、抓好学习教育。局机关、市直学校要落实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学习《关于党的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纪法规,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效能建设相关文件,要充分发挥局党委中心学习组和学校党总支、党支部的作用,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采取党小组会、支部大会、领导班子会、民主生活会和干部教职工会等形式开展学习讨论和“谈思想、谈工作、谈差距、谈体会”活动,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存在的认识问题,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和法纪意识,夯实转变作风、创先争优的思想基础。

3、开展自查自纠。局机关、市直学校要切实搞好自查自纠的落实,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查找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查思想,看是否用心想事、用心干事,是否谋事不谋人;二是查品德,看是否有高尚的师德品质和爱党爱国信念,看是否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分工负责与协同配合的关系,是否有不利于团结的言行;三是查工作,看是否坚持育人为本,看是否尽职履责,狠抓落实,工作有无执行力;四是查作风,看服务学校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师生员工意识高不高,表率作用强不强;五是查纪律,看是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是否有不利于事业发展的言行。对查出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局机关、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个人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重点和责任,并开展践行优良作风公开承诺等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推动创先争优向深度发展。

(二)“突出重点、整改提高”阶段(9月下旬—10月底)

1、深入开展“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活动。局机关、市直学校要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要求,切实做到“四个一”,即:观看一场爱国主义电影;学习一个先进典型;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使“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入眼、入耳、入脑、入心,使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进一步增强公民道德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从政道德意识,真正将心思用在干教育事业、谋学校发展、促师生关系和谐、保社会稳定上。

2、深入开展“讲正气、增才气、养大气”主题活动。局机关、市直学校要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倡导“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民主和谐、团结进取、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的正气,引导党员干部教职工真正将工作岗位作为施展才能的重要平台,精心谋事、潜心干事、坦荡处事,多看别人的长处,多记别人的好处,多想别人的难处,不自私,不狂妄,不猜嫉,不造谣中伤他人,在共同目标下合作共事,在相互信任中共谋发展,工作上相互补台而不是相互拆台。大力增强党员干部教职工“勇于学习、勇于实践、勇于创新、勇争一流”的才气,坚持把学与思、知与行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工作的系统性和预见性,提高科学分析问题、善于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素养。大力培养党员干部教职工的厚德载物的品性、豁达大度的气量和宽容待人的心胸,始终做到高调干事,低调做人,牢牢把握工作中的原则性、方向性,善于用统揽全局的宽阔视野谋划工作,善于在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中实现人生价值

3、深入开展“尽职责、树形象、提效能”主题活动。局机关、直属学校要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干部教职工作风飘浮、执行不力,工作不用心、不在状态,服务水平不高、效率低,纪律淡薄、怕苦怕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吃拿卡要”、“阳奉阴违”、“顶着不办”等不良行为。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加大服务学校主体办教育、服务基层教职工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大力培养“思想作风好、岗位业绩好、服务群众好、履行义务好”的优秀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努力营造奋力争先,共谋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

4、深入开展“正党风、转作风、树新风”主题活动。局机关、市直学校要严肃党纪政纪,着力增强党性观念,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教职工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局机关干部和学校教职工捏造、传播政治谣言,或公然发表丑化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严禁“告黑状”、“打黑枪”。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按照中、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因出国(境)管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及公务接待工作。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各类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和一般性支出。深入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切实解决部分党员干部对群众缺乏感情、服务意识不强,攀比待遇、心态失衡等问题,引领广大党员干部“想群众所想、知群众所愿、解群众所难、帮群众所需”。认真落实省纪委“四不准”规定和我市《关于重申“十条严禁”纪律规定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党员干部教职工违规打麻将、参与赌博等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培养健康向上、奋发有为的生活情趣。

(三)“巩固提升、建章立制”阶段(11月)

1、强化制度建设。在局机关、市直学校要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不良作风,通过认真研究、深入剖析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发现制度和机制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机制制度。重点加强校园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政府性投资项目及招投标管理、城乡校园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2、强化制度执行。在局机关、市直学校要坚持把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作为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和检验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等制度,真正做到尊重制度、服从制度、执行制度,积极构建规范有序、约束有力的制度执行体系和保险体系,服务遂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3、强化制度监督。在局机关、市直学校要着力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重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机制,采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等方式,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健全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执行制度不严格、不到位、不落实等行为,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有制度不执行、不按程序、规章和法纪办事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局党委成立“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 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遂教党发[2010]50号)。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由局监察室、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科等科室人员,负责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各学校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此次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查,突出分类指导。根据活动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局党委组建专项督查指导组,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具体检查,重点对市直各学校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着力提高作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次作风建设纳入局机关、市直学校201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上升为制度成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在局机关、市直学校广大干部师生员工中广泛宣传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积极营造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努力在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中形成勤学善思、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民主团结、清正廉洁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