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自己开了2年摩托车卖了 没过户 可以注销牌照吗?

我把我的摩托车转手卖给一个陌生人 由于他是外地的 所以不能过户 怎么办啊? 可以到车管所吧车牌注销吗?? 急急急.....

你不可以注销牌照的,你现在是名义上的车主,但实际上,车不在你手上,销户就是要报废车辆, 需要将车辆送解体厂后才能注销,你还是先过户再注销车牌。

注销登记:

第一、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第二、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第三、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第五、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扩展资料:

车牌补领

补领新牌证很方便,直接去车管所申请,而无须去公安局报案。补领的牌照须与您原有的车牌号码一致,“个性化”车牌丢失须换领92式车牌。车主一定要亲自到所在区县的车管分所办理牌照补领手续。办理车牌补领手续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除了车辆的行驶证和自己的身份证外,已经办理了机动车登记证的一定要带上,公车还要带好组织机构代码。

②车主先到车管分所填一张补领牌证申请表,公车要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车管所。车管所将给您一张警务回执单和一张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贴在车辆前风挡明显位置,以便民警查验。使用临时牌照不影响年检。如果您的车只丢失了一个牌照,您还要在办理申请补领牌照手续时把旧牌照交回。

③30个工作日以后,您就可以到车管所领取新牌照。新车牌上的号码与您的原车牌号相同,您的行驶证仍可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汽车牌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你不可以注销牌照的,你现在是名义上的车主,但实际上,车不在你手上,销户就是要报废车辆, 需要将车辆送解体厂后才能注销,你还是先过户再注销车牌吧。
  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二十九条 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第三十条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第三十一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二)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三)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第三十二条 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八)项、第(九)项或者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第2个回答  2014-01-09
不可以 注销要去南郊报废 过户可以 或者 最简单的方法 把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打磨掉 牌照拿下就可以了
第3个回答  2014-01-09
卖给陌生人有风险的 万一出了交通事故他跑了 你就麻烦了。
第4个回答  2014-01-09
不能要当地的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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