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29
1、《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
2、反映单位2013年度工资支付情况的财务报表、账册。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意一项(报送的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审计报告》,(2)“应付工资”明细账或能反映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账册,(3)事业单位《人员费用支出明细月报表》;
3、反映单位2013年12月份工资支付情况的财务记帐凭证(原件)、工资表、考勤表(需员工签字);
4、职工工资收入台帐;
5、《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扣减明细表》;
6、其他。
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用人单位及社会保险事务代理机构还应当提供《社会保险事务代理机构与用工单位工资总额确认表》;被授予省级劳动保障诚信单位和市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诚信单位的用人单位,只需填报《花名册》和《申报表》,并同时提供《审计报告》或能反映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账册(复印件)。参加书面审查时,只需填报《报告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