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调查拘役超过15天了是不是就意味着出事了

你好,我有一朋友的老公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前期是有过集资活动,但后来萍萍有工商局的举报电话大道公司,前两周公安机关例行调查将她老公带到了公安局,后来转看守所拘役了,还将身上的所有东西去了下来,叫我朋友去看守所取回来,现在都快半个月了,还没有出来,想问一下他老公该不会有什么事情吧!

  接受调查后首先应该是拘留,并不是拘役。超过十五天的有可能是刑事拘留,也可能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很少超过15天,超过15天的,刑事拘留的可能性较大。
  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需要法院判决后才能执行的刑事处罚。
  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是强制措施,而不是处罚。
  拘留分为:
  行政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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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01
后来转看守所“拘役”了?
你说错了,应该是拘留!
家属收到的“拘留通知书”上,你可以仔细查看,一是属于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最长是15天【行政拘留是写明天数的,最长15天放人】、而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一般到看守所的应该是刑事拘留,说明涉嫌触犯刑法,如果查实,将来有判刑的可能性】;二是看到底涉嫌什么罪名。如果是涉嫌“非法经营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纳公共存款罪”等等刑法罪名,判刑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自己搞不清楚,建议妻子可以去公安局承办警官那里直接问清楚,或者也可以请律师介入。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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