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企业和公司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两种不同的经济形势,第一个是全民所有制的一种形势,公司则多为私人所有,一般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具体可以看看下列定义比较。

1、 集体企业采取了个人承包、租赁经营。

2、以乡或村的名义投资兴办新的企业。

3、 以乡或村的名义将原集体企业改制为与个体或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联合投资的股份制企业。

4、乡民或村民联合投资将原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经济或其它形式的合作制经济。

村委会将已承包的土地在农民自愿并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的前提下,将土地使用权收回,并对全村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发展村集体非农产业等等。

公司指企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资本主义社会获得高度发展。我国在建国后对私营公司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

国营工、商、建筑、运输等部门中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营管理组织和某些城市中按行业划分的专业管理机构,也通称公司。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享有法人资格的各种公司纷纷设立,按章程从事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

扩展资料:

乡村集体企业,由乡(包括镇)、村农民集资举办的企业。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1、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决定了对公司投资的股东既可满足投资者谋求利益的需求,又可使其承担的风险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增加其投资的积极性。

2、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在社会上广泛集资,便于兴办大型企业。

3、公司实行彻底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

4、公司特有的组织结构形式使公司的资本、经营运作趋于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实现投资者的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乡村集体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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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10

两种不同的经济形势,第一个是全民所有制的一种形势,公司则多为私人所有,一般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具体可以看看下列定义比较。

1、 集体企业采取了个人承包、租赁经营。

2、以乡或村的名义投资兴办新的企业。

3、 以乡或村的名义将原集体企业改制为与个体或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联合投资的股份制企业。

4、乡民或村民联合投资将原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经济或其它形式的合作制经济。

村委会将已承包的土地在农民自愿并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的前提下,将土地使用权收回,并对全村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发展村集体非农产业等等。

公司指企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资本主义社会获得高度发展。我国在建国后对私营公司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

国营工、商、建筑、运输等部门中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营管理组织和某些城市中按行业划分的专业管理机构,也通称公司。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享有法人资格的各种公司纷纷设立,按章程从事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

扩展资料:

乡村集体企业,由乡(包括镇)、村农民集资举办的企业。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1、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决定了对公司投资的股东既可满足投资者谋求利益的需求,又可使其承担的风险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增加其投资的积极性。

2、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在社会上广泛集资,便于兴办大型企业。

3、公司实行彻底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

4、公司特有的组织结构形式使公司的资本、经营运作趋于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实现投资者的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乡村集体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两种不同的经济形势,第一个是全民所有制的一种形势,公司则多为私人所有,一般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具体可以看看下列定义比较。

来看看村集体企业:
中国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一种组织形式。产生于1957年冬季以兴修水利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高潮及稍后农村兴办集体工业的过程中。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号召将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转为人民公社,实行同乡基层政权相结合的“政社合一”体制,人民公社同时也是农村社会的基层单位。因此,人民公社既是生产组织,也是基层政权。人民公社是以“政社合一”(本文认为,“政社合一”其实就是“政经合一”)和集体统一经营为特征,是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政治经济制度的主要特征,代表着农村计划经济时代。1958底,全国基本上实现了一乡一社。人民公社初建阶段,一般实行全社统一核算、分级管理。下设生产大队(其范围相当于高级社),生产大队基本以地理意义上的自然村落为基础而设置,生产大队以下设生产队。也有以区建社的,则按乡设管理区,以下建制相同。分配上曾实行口粮供给制。社员的自留地转归集体经营。1961年后,中共中央提出《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供各地试行;同年秋,又决定将基本核算单位基本上下放到生产队。1962年9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正式颁布,明确规定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是生产队,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而以生产队所有制为基础。除公社和生产大队不同程度地拥有一些大型农业机械和水利设施、举办一些集体企业外,土地、耕畜和农具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直接组织生产和收益的分配。按劳动工分计酬,恢复社员自留地。 由上可知,公社既是基层政权,也是从事集体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政经合一。而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则均是纯粹从事集体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在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这三种集体从事农业经济活动的组织中,生产队是基础,拥有包括土地、耕畜和农具在内的大部分的而且是主要的生产资料。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建立。随之,农业经营形式转为一家一户模式,集体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基本不复存在。因此,人民公社时代的以集体统一经营为特征的各级经济组织名存实亡。换句话讲,公社的经济职能、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从此进入了有名无实状态。为了适应这一经济形势的变化,1982年《宪法》做出了两项重大规定:一是针对公社一级。规定将人民公社原来政经合一的体制改为政社分设体制,设立乡人民政府和乡农业合作经济联合组织。但是到1984年底我国基本完成由社到乡转变时,由于全国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已不存在集体生产经营活动,所以乡农业合作经济联合组织一直没有建立。二是针对生产大队一级。在生产大队的地理基础上,设立自然村,在村设立村民自治组织

再来看看公司:
公司是指一般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其两种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民法通则36条),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
根据方流芳教授的考证,公司曾被称为“公班衙”,是对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专属称呼。在百多年的历史中,中文“公司”词义在不断地误读和重新诠释中逐渐明确为现在的含义。

基本解释
[corporation company] 来自西洋的译词。企业的组织形式。为经营工商业企业(如合伙经营或股份公司)联合的团体。
公司者,数十商辏资营运,出则通力合作,归则计本均分,其局大而联。——《海国图志》
引证解释
指企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资本主义社会获得高度发展。我国在建国后对私营公司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工、商、建筑、运输等部门中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营管理组织和某些城市中按行业划分的专业管理机构,也通称公司。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享有法人资格的各种公司纷纷设立,按章程从事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
清 魏源 《筹海篇四》:“西洋互市广东 者十馀国,皆散商无公司,惟 英吉利 有之。公司者,数十商辏资营运,出则通力合作,归则计本均分,其局大而联。” 曹禺 《雷雨》第一幕:“这边公司的事,你交代完了么?”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14
村集体企业和公司有什么区别?
村集体企业也可以是公司。村集体企业和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不能够这样比较的。
公司可以分为: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这几种公司的区分是以其投资主体和组织及责任形式不同而区分的。
村集体企业只是说其投资人是村集体,企业归村集体所有。如果它的有关特征符合相关要求,它也可以叫××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所以,村集体企业和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样谈区别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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