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经债务人同意转让债权人可以吗?转让需要债务人签字吗?

如题所述

当下债权债务关系随处可见,债券债务也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如何进行转让,我国的法律对此具有详细的规定,借条经债务人同意转让债权人是可以的吗?

网友咨询:借条经债务人同意转让需要债务人签字吗?

江苏恩格律师事务所刘欢律师解答:

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是对当事人利益的侵害,违反了相关原则,则债权债务关系的转让无效。借条的开具也一定要依据法律的规定行事,改写的一定不能少时间、金额、签名等等,以免发生纠纷的时候能够有依有据。借条经债务人同意在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下转让债权人是可以的。要通知债务人,最好让债务人签字。

债务的全部转让,通常也叫做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的持有者或者债的旅行者与第三人之间的一种协议。债务转让之后债务将会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债务全部转移是需要通过协议的,达成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转让之后第三人将会全部承担原有协议中的债务责任,承担原债务人的义务,原债务人完全从合同关系中消失,免除对债务承担的义务。

借条是在借款合同关系中的一个债券凭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持有借条的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也是说所说的将借条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应当通知债务人,如果未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刘欢律师解析:

《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其中,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的行为,属于违反《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是平等的,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均应依法履行各自的义务。接受债务人履行义务,是债权人的法定权利。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是对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侵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自愿原则,侵犯了债权人的利益。

刘欢律师,从事律师职业近十年,尤其擅长企业法律顾问,房地产,婚姻继承,人身损害,刑事诉讼等专业法律领域,是江苏恩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法律问题随便问,认真答,欢迎关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