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发〔2010〕10号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5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强调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以确保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指出,尽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发布后,市场呈现积极变化,但部分城市房价、地价过快上涨,投机性购房活跃,对此必须高度重视。

首要任务是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的职责。住房问题关乎国计民生,其经济和社会稳定影响重大。过高过快的房价会加大居民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金融风险,影响经济的均衡发展。各地区需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严格执行中央政策,采取果断措施抑制房价上涨,提升民生和经济发展水平。

政府将建立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省级政府负责总体调控,城市政府负责具体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将进行考核并加强监督,对工作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将进行问责。同时,将采取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如对首套房和多套房购买者设定不同首付比例和利率,以抑制投机性购房。

对不合理住房需求,如炒房和投机行为,将进一步限制。如在房价过高地区,银行可能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非本地居民需要提供纳税或社保证明才能购房。对境外购房,也需严格遵守相关政策。

税收政策将发挥调节作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将研究制定鼓励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房地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将加强对高定价、涨幅过快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管理。

最后,通知强调增加住房的有效供应,通过政策调整和市场管理,旨在平衡供需,稳定房价,保障居民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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