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28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赔偿范围仅限于被告人的财产,如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第2个回答 2010-11-13
法院判了多少钱啊?法院没有判决要给钱就不用给啊。如果法院判了钱,但是她家里赔偿不起,就可以赖着不用赔了。但是看她家的家庭状况,现在死了人,总应该赔些钱给他们,光是精神上的伤害就是无价了。
第3个回答 2010-11-13
广东胡律师:
会需要赔偿对方,这个没有什么大概赔多少,是需要根据被害人家庭情况来算的,对方如果没有小孩,只有年老的父母那赔偿就不会多,如果有小孩那就要赔小孩的抚养费一直到18岁。
第4个回答 2010-11-13
看那家人的经济状况而言的,有钱的赔多点 没钱的赔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