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 丈夫作生意的债务,妻子要不要承担

我结婚十几年了,有一个儿子,按理不应该离婚,可是,我丈夫不经商量,就辞了工作做生意,做生意时不正经干,银行贷款还不上就用所有的亲戚、朋友的身份又贷款,在外边欠下上百万的帐,回家也不说实话,被讨债公司的追债,家里才知道,现在我想离婚,不知他的债务,我是否要承担。

老公做生意欠下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偿,如果是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个人债务的类型

一是按结婚时间划分,可以分为婚前个人债务和婚后个人债务。

二是按双方是否共识为标准,可以分为共识的个人债务和未共识的个人债务。所谓共识的个人债务,是指男女一方对另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已明知,且明确表示愿与之共同偿还的单方债务,即双方主观一致,达成共识。如男方为资助自己的弟弟结婚,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钱,女方知晓后亦表示同意和赞成,双立意见一致。所谓未共识的个人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一方对另一方单独所负债务已明确提出异议,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或到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时另一方一直不明知的个人债务。

三是按个人债务的性质为标准,可以分为合法性个人债务和非法性个人债务。后者如赌债等。

四是按个人债务的内容和成因来划分,可以分为家庭性个人债务和非家庭性个人债务。所谓家庭性个人债务,是指与家庭生活有关的个人债务,如女方为给自己买金银首饰单独所负债务。非家庭性个人债务是与家庭生活无关的个人债务,如女方为资助自己妹妹上学单独所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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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9
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夫妻共同偿还。

如果夫妻二人对财产分配另有约定,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即借给你丈夫钱的人知道该约定),则债务按约定分配

根据你的描述,看来不属于这种情况,因此如果离婚的话债务要有你们共同偿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1-28
当然承担,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
第3个回答  2007-01-28
要承担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4个回答  2007-01-28
已经10年了肯定得负担啦!不过你可以考虑不离婚啊!必定你和他已经有感情了!可以共同努力去奋斗挣钱还债啊!!!才100多万奋斗几年就可以还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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