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交通事故诉讼赔偿

事故中我是机动车负主责,对方醉酒驾驶电瓶车负次责。对方鉴定十级伤残,起诉后索赔8万元,还没判决。我机动车有强险+第三者20万+不计免赔。我前期垫付3600元!请问是保险公司全陪吗,我还需承担什么费用吗?另外我车拖车管理费500元就自己掏了是吗?那我的误工费也不能想了吧?诉讼费我该叫多少呢?请指点一下,不胜感谢!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30
1、交强险应承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不区分事故责任。即对方索赔的8万元中,在交强险范围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
2、超过交强险的部分,按事故责任赔偿,如果对方一并起诉你和保险公司,那么由保险公司赔偿。
3、你前期垫付的3600元医疗费,由交强险还给你;你自己的损失,包括拖车费500元等,你可以按照事故责任,要求对方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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