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案中,有几个民事法律事实?这些法律事实都引起了那些民事法律关系?

甲随父母旅游,在深山拾得一块稀有玉石,为确定该玉石的价值,甲的父母委托专家乙进行鉴定,在此期间,丙于乙处盗走该玉石,并委托其好友丁保管该玉石。不久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丁不幸死亡,丁之子戊继承了丁的全部财产,因戊不知该玉石非其父所有,故将该玉石也作为丁的遗产予以继承。因戊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玉石雕刻家,其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设计,历时半年之久,在这块小小的玉石上精心雕刻了红楼十二钗,十二个人栩栩如生。在之后的巴黎举行的一次国际玉石雕刻作品展览会上,该作品获得金奖。正在此时,公安机关将丙抓获,查出该玉石为甲所有。

你好
1、拾得宝石是事实行为,属于民事法律事实
2、委托专家鉴定,有一个委托关系。这是第一个民事法律关系
3、丙盗走玉石、侵权行为。属于民事行为。
4、丁和丙之间的保管关系。是第二个民事法律关系
5、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与死者家属之间的请求赔偿关系
6、丁死亡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继承关系
7、戊艺术创作属于事实行为,获奖属于民事行为。与展览会有一个接受奖品的民事关系
8、这属于行政或者形式关系。公安捉小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