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在内地丢失回乡证办理出境手续问题
在遗失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申请人凭回乡遗失地派出所出具的《报失证明》或本人书面遗失报告向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其身份后即可办理出境证件(工作日一般为3至5天)。
来不及在遗失地申办或适逢节假日,申请人可直接在深圳罗湖口岸或珠海拱北口岸向公安部授权代办港澳同胞回乡证的香港中国旅行社或澳门中国旅行社提交申请。
经核实身份、入境记录及确定不属于不准出境人员后,可即时获发一次出境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公安厅签发,是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来往中国内地所用的证件。
该证年满18周岁的为10年有效,未满18周岁的为3年有效。
香港居民可亲身到香港中国旅行社办理,申请人需提交申请表,纯白色背景彩色近照,及香港身份证明文件正副本。
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卡)而需换领新证者,亦可选择到香港中国旅行社门市内购买专用投放信封,将申请文件投放在办证门市的投放箱内。
澳门居民则须前往位于罗理基博士大马路南光大厦的澳门中国旅行社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