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撞车后交警认定是我全责(丁字路口左转,已经驶入对方顺行车道,没有再顾左边,向右看时对方变道逆行车道插到我前面,没有来及刹车,他右侧与我前保险杠挂擦,是否是我全责?)
2.我的保险公司出险,定损后认定赔付对方600元(是一个快报废的东南面包,右侧有部分挂擦,陷进去一个小坑,不是太严重),是否合理?
3.对方旧车,自己去找地方修了,怀疑有骗保,他是公司车,因为他没有买车损险,让我先给他钱,我就先给了他200元,让他先走,他说回头给我发票再要剩下的钱,如果觉得不合理,可否不给他剩下的钱?
4.我的是新车,必须要到定点地方定损,去了以后保险公司人问4s换保险杠多钱,我之前问了下说800,他们说他们定损就300,有差价?请问这种差价如何处理,难道要我承担?
5.后来经过协商,他们让我去指定的地方去维修,说是价格合理,能不产生差额。于是跟他去了,经过检查后又发现车灯有磕碰(其实是我自己之前碰的),又要换车灯,之前现场定损并没有提到,这样后来增加的能保吗?
4.另外,我是除了划痕,自燃,盗抢,玻璃剩下的都买了保险,所有损失能都赔付吗?估计在2000元左右,晚上说有绝对免赔,是否要减去不计免赔的数额?
另外,保险公司让我把车先放到那里,定损后直接维修,然后通知我过去提车。如果这样的话,万一价格不合理,或者不赔我全部费用,我岂不是产生损失?如果是价格不合理或者不全赔,我如何处理?听说只要买了不计免赔就可以全赔?
请认真回答,本人第一次买车并申请赔付,没经验,如果答案采纳并有帮助,我还会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