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1-18
如果产权证上是子女的名字,而父母参与购买的,则视为子女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1-18
属于婚前财产,归自己的子女所有,离婚时只是平分两人的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时不参与平分的,所以不用担心!!!!
第3个回答 2010-11-18
一般情况下,父母买房时子女并未结婚,属个人财产。
子女已婚的情况下,父母买房写子女名字视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第4个回答 2010-11-18
如果是婚前买的那就是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如果是婚后的话那就得按照均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