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关于公务员体检的一个问题,急

我于今年3月份参加了上海市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的公务员考试,笔试面试都过了,3月份参加的体检.原定3月20日公布录取结果,可我等到4月份仍没有等到.我打电话去问时对方告知我肝功能不合格,所以体检没有通过.我当时就觉得很奇怪,因为我就在一个月前做过体检,当时没有任何问题.于是我便在电话中要求对方给我复检的机会.可边检方面告诉我他们体检没有复检.我当时表示上海市人事局和国家人事部都有通知,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复检.可对方没有理会我的说法就挂断了电话.我第二日早上又去了当时体检的医院对肝功能做了检查,结果是一切正常.在这里我想请教各位:我应该如何处理此事?我要求复检能否成立?对方的说法是否正确?跪求,急.p.s上海市边防检查总站直属公安部,属于垂直管理.

我能给你的建议是:1.拿到确实能够证明你体检合格的材料。2.以此材料与报考单位进行沟通,说明你的意见。态度要委婉,但要让对方觉得你在这件事上坚决的态度。3.如果还不能达到目的,可以根据你自身的情况决定是否采取法律手段。但这需要时间,精力,更重要的是金钱。因为你是一个人,对方是一个单位。三思。

更多公考资讯请查看安徽人才信息网http://www.ahrcw.com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