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给人打工的,我们饭店经理和客人因为一点事吵了起来,后来没拉开打了起来,而我就在旁边,所以我就拉仗了,而且只拉了经理和几个帮经理打仗厨师,对方被打出血了,而且挺严重的,对方马上报案了,派出所来了,把我带回去录口供了,我如实的说了当时情景,而且我们饭店有监控器,但是他们也没有调走取证。经理跑了,请问我这样的事也会留案底吗?如果再找工作,有要求到公安局开无犯罪证明,会看不出来吗?对方被打人的朋友也说了, 我没动手,只是拉仗了,
我们经理好像有点关系,不知道能不能托关系,到派出所调出我的口供,看我都讲了什么啊?我怕我如实说的,他找我麻烦啊,派出所的人用纸记录的口供啊,不是微机录入的,我怎么记得应该是微机录入的啊?
我真的很怕留案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