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分甲级、乙级。甲级资质可承担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承担人防指挥所工程项目设计业务,还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质。乙级资质可承担人防工程中、小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的设计业务。
一、人防工程乙级企业资质标准
(一)乙级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基本条件
1.人防工程设计建筑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人防工程设计建筑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乙级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资历和信誉
1.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设计业务5年以上。
2.无设计质量事故。
3.人防工程设计建筑企业社会信誉良好,达到行业信用评价规定标准。
(三)乙级人防工程设计单位技术条件
1.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施工企业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建筑、结构、防护和其他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3人、4人、2人、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1人,二级人防防护工程师建筑、结构、公用设备暖通空调、防化、给水排水、电气专业均不少于1人。
2.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施工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人防工程设计建设企业建筑、结构、防护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担任过不少于1项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
(四)乙级人防工程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单位拥有固定工作场所,设计装备配套齐全。
2.组织管理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体系健全。
3.通过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