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合作的供应商今年被税务列入非正常户,要求我司补税,我司补税后要怎么追回损失,对方法人失联

如题所述

如已补缴税款完毕。

则只能尽快联络供应商的法人、业务员,协商对方补开发票,然后再到税局去申请退税。

如对方失联,则只能走司法渠道,采取诉讼的方式与供应商协商,否则就要企业承担补缴税款损失。

如尚未补缴税款。

则查询与该供应商是采购商品还是提供服务,增值税是专票还是普票?

是否合约、商品入库、运输、发票、款项均是齐全,是否四流合一?

提供服务的,辅助资料文件是否齐全?

是否涉及个人收款或者商品入库不清等等现象?

如果一切正常,则可与税局进一步协商,税局也不会无故冤枉企业。

如果无法提供整套资料来证明与该供应商的交易是合规的,则补税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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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10
只有向法院起诉追讨
第2个回答  2019-10-10
如果你们之间有真实交易且无违法行为,对方被列入非正常户与你们何干?为什么要你们补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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