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只能尽快联络供应商的法人、业务员,协商对方补开发票,然后再到税局去申请退税。
如对方失联,则只能走司法渠道,采取诉讼的方式与供应商协商,否则就要企业承担补缴税款损失。
则查询与该供应商是采购商品还是提供服务,增值税是专票还是普票?
是否合约、商品入库、运输、发票、款项均是齐全,是否四流合一?
提供服务的,辅助资料文件是否齐全?
是否涉及个人收款或者商品入库不清等等现象?
如果一切正常,则可与税局进一步协商,税局也不会无故冤枉企业。
如果无法提供整套资料来证明与该供应商的交易是合规的,则补税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