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破产重组,还没有交房,买房人该怎么办,减少损失?

如题所述

还没有交房,开发商跑了,这样可以减少损失

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1、 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注销;

2. 如已合法注销,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办理。

购房者则应尽量与其他业主一起,获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
  首先,如果所购买的楼盘只是存在“烂尾”可能,可以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最少。

  其次,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发展商最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产权的)。

  另外,若决定要起诉发展商时,业主也必须齐心一致。如果其他业主打了官司,并且获得胜诉、得到赔偿,而有的业主因为等待发展商完工没有及时起诉,可能最终就得不到赔偿。

烂尾楼,通常指的是已经办理用地、规划手续,项目开工后,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此外,因为产权发生纠纷、或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停工的项目,也算作烂尾楼。
  烂尾楼形成的原因可说是多种多样,现实中包括在建楼盘的开发商破产、缺乏建设资金、项目涉及经济纠纷、开发商违法违规而导致工程停工等等,都有不少真实例子出现。不过,其中出现最多的还是因为资金链条断裂,工程未完,开发商已经拿不出钱来,银行也不愿继续贷款,而项目又无法转让给其他投资人,最终就形成了无人问津的烂尾楼,让购房者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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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04
在建工程房屋等政府相关机构为其办理了抵押权证,因这也为房产商空手套白狼“资金”创造了条件,政府相关机构也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卖掉一部份,去解押一部份,受抵押单位、政府房管部门等没在小区内作哪些房屋抵押说明及在房屋处粘贴该房屋或某房屋抵押等的告知书类似的东西(好比交警的拍违章照及限速等一样告知)。
第2个回答  2019-12-21
开发商破产重组还没有交房,买房人要留好自己的票据去法院进行申诉,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一定要去法院投诉,一定要掌握好自己的票据和收据,一定要这都是证据。
第3个回答  2019-12-21
像这样的情况下,最好是向当地的房管局提出一定的要求,让他们保护你们这些购房者的利益,不然的话,虽然房子还是你们的,但是其他赠送的东西承诺的东西可能是没了。
第4个回答  2019-12-04
开发商破产重组并不影响他们,后来交房都事情,所以他们是他们,你们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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