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享有占有与使用的两个权利,并且是有权利依法的利用该土地进行住宅建造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的行为。农村宅基地在使用的过程当中,如果有妨碍到公共的利益,恶意侵害到他人的住宅房屋、日常通行、通风、排水、采光等相关的相邻权的,要依法承担相关民事责任。那么农村宅基地被他人侵占应如何维权?万典律师在此提供三个解决方法:1、直接与侵权人进行共同协商处理,要求侵权人停止其侵权行为。2、去找当地的村委会、派出所说出相关事由,再由他们进行调解与处理。3、主动收集所有的侵权证据,再去法院进行起诉,态度强硬的要求其停止侵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