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
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收益,应根据
金融资产分类进行相应分类。
在资产负债-银行存款,列报的结构性存款,取得的利息在利润表-
财务费用中列报。
属于理财性质的结构性存款,参考理财产品收益的列报方式。
提示: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二十四条,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企业不应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这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修订后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实施后,将会简化此类问题的处理。即结构化存款中所包含的嵌入式衍生工具可以不必分拆,根据主合同业务模式和合同
现金流量特征等方面,作为一个整体分类为符合规定的金融资产,并进行后续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