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角度分析如何维护食品安全?

如题所述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经营企业、超市等要建立和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采购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来源可追溯;对入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上架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要切实履行市场管理职责,对进场交易食用农产品安全进行把关。关于粮食质量安全方面,各粮食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超市等对采购的大米原料和产品,要索取供应商证照、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等资料;大米检测报告中要将重金属列为必检项目,没有重金属检验合格证明的,不得采购和销售。对自检或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的重金属超标粮食,企业要就地封存,做好记录,依法处理,不得退回上游企业。批发市场管理方要加强对市场内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防止不合格大米流入口粮市场。
二是严把部门监管关,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督促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把进货质量关。要把粮食质量安全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的重点范围,重点加大对粮食销售企业、粮食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的监督抽检和日常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质量不合格粮食、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
三是严把风险自查关,推动“诊脉行动”取得效果。今年,根据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和总局有关工作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经营企业“诊脉行动”。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将“诊脉行动”作为落实法律要求,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食品经营中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和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要将“诊脉行动”作为促进诚信经营,提升企业形象的一个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食品经营活动,体现对社会、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树立守法诚信的企业形象。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诊脉行动”具体工作和企业进行全程跟进、协调和指导,推动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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