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交通事故,需要自己掏钱修,双方都是自掏腰包,三七开,修车应该由谁来定修车地点?

车辆出了交通事故,我方主责,对方次责,我方没有购买三责险,对方没有车损险,也就是对方的车修理需要我们两方自己掏钱修理,我出70%,对方出30%。对方车主自己找了个修理厂,并报了一个价格,但价格很离谱,我方不信任这个修理厂,认为他们串通故意报高价,然后他们就能自己少掏钱甚至不掏钱就把车修了。目前我方提出换个修理厂或直接给一定的钱,对方不同意。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如果走法律程序一般会怎样?应该谁来指定修车地点?谢谢!

只要保险公司报案过并且定损完毕,那么可以自己去自己想去有资质的车辆维修点维修,维修完毕凭维修清单和发票到自己投保的所属保险公司做理赔手续,没有购买其他险种的只要在2000以内,交强险可以做赔付,超出部分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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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0
《狮驼岭》(又名“狮驼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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