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个回答 2019-12-18
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 = 各笔试科目成绩之和 + 笔试加分。
笔试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含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的子女,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笔试成绩加3分。
一般岗位百分制笔试总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笔试加分)×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分值 + 申论满分分值)。
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百分制笔试总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分值)×40% +(申论成绩×100/申论满分分值)×30%
+(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专业测试成绩×100/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专业测试满分分值)×30% + 笔试加分×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分值 + 申论满分分值 +
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专业测试满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