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去喝酒,本人不小心把对方的酒打碎,而且也说要赔,对方还是不依不饶,但被他朋友劝住,酒店老板也出面了,经过调解之后没事了,对方就到我方这边喝和好酒,但我方的一个朋友说话惹对方不高兴,对方就没有喝那杯酒,对方回到他们桌上打电话叫人,我方看到后,其中两个朋友也叫了两个人过来,过来的时候都没事,之后对方的其中一个又过来喝和平酒,走到我方后来的朋友那里,说着说着我那朋友又惹的对方不高兴,对方当时就拿起酒瓶摔在桌子上,之后双方打起来了你,打起来时本人没动手,之后本人也动手拉了但没打,打架的同时致人死亡,我想问这主要起因是什么,判决又是怎么判的